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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仲裁委员会PPP研究中心成立会议隆重召开

2017-05-02 武文棣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日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PPP研究中心(以下简称PPP研究中心)成立会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来自政府机关、法院、大型企业、知名律所和高校的20余位专业人士出席了此次成立仪式。


会议现场


北仲作为国内领先的仲裁机构,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并推动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的发展。北仲在实践中,听到很多来自各界的呼声,希望北仲开展PPP争议解决方面的研究。呼声来源于:首先,PPP虽然发展得很快,但是很多业内人士其实对于PPP的概念是非常模糊的,这也带来了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需要加以关注和研究;其次,就PPP争议解决方式本身所存在的争议,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有可能部分民法学者和行政法学者只是缺乏一个共同的平台和契机,尽可能地用“同一语言”来深入交流这一问题。而北仲有条件、有能力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PPP交流活动,来对中国PPP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本次会议由北仲业务一处丁建勇处长主持。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致开幕词。陈福勇副秘书长首先就各位专家拨冗参加本次会议表示感谢,并向与会来宾阐述了北仲为何在PPP异常火热的今天,选择成立研究中心。陈福勇副秘书长表示,北仲并非是“凑热闹”,而是以积极的心态、专业的精神来开展PPP法律问题的研究。首先,北仲一直是以研究为基础的机构:北仲文库、北仲译丛等系列有持续不断的专业出版物问世;北仲每年发布的年度观察报告,是对过去一年商事争议的全面梳理,包括仲裁、调解、以及另外九大实体领域;除此之外,北仲的科研基金、针对高校学生的“北仲杯”论文大赛、《北京仲裁》季刊等,都体现了北仲的研究水准。第二,北仲从来不是为了宣传而宣传,为了研究而研究,都是根据实践需要来开展。高质量的研究,本身即是行动。第三,所有PPP的参与者,其实都希望有一个对整个社会更有价值、更有效益的制度安排。这个时候,就需要从不同角度出发的一众有志之士持续地付出和努力,从而形成一种历史的洪流,去推动PPP的发展。陈福勇副秘书长表示,北仲从机构的角度,会竭尽所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尽最大的努力作出各种协调,也期待PPP研究中心可以不断推出成果,做出北仲应有的贡献。


丁建勇处长主持本次会议


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致开幕辞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后,与会来宾就PPP研究中心成立的目的和意义、PPP研究中心的工作内容与研究方向、PPP研究中心的工作机制与成果转化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交流。


财政部金融司副处长刘宝军在发言中表示,PPP工作推行至今已进入第四个年头,开始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现在是时候静下心来思考,当前要研究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因此,北仲在此时提出设立PPP研究中心,首先应当说是恰逢其时。第二,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很多,例如立法层面PPP合同性质界定问题以及由此引申出的争议解决途径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的业内专家和仲裁实践层面的智慧。第三,希望北仲PPP研究中心注重仲裁实践层面争议问题的研究和总结,及时将成果反馈到政策层面,助推政策制度的完善和PPP改革的顺利推进。


刘宝军副处长进行发言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的麻锦亮法官简单介绍了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起草情况,并且认为,关于PPP协议的性质,究竟是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还是政府采购,以及PPP协议的可仲裁性问题,确实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如果认为PPP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并且具有可仲裁性,则需要解决行政协议仲裁司法审查的问题,主要是需要建立有别于普通民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的规则和标准,同时需要对仲裁员的来源提出新的要求,如是否可以考虑吸纳从事行政审判或者相关活动的人员来充实仲裁员的队伍。


麻锦亮法官进行发言


随后,清华大学的王守清教授也就PPP研究中心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王守清教授认为,北仲应该关注“虚”和“实”两方面的推进。“虚”的方面是指对于PPP领域法律问题的“科普”,以及要有实实在在的研究成果。而“实”的方面,则涉及上述成果的转化,将研究成果推向相关政府部门和整个行业;以及北仲作为争议解决机构,要严守“中立”这块品牌,并在PPP争议解决实践中,善于总结相关的经验,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北仲要注重向法学专业学生和年轻的法律从业者,传输专业知识和先进理念。王守清教授还谈到,其实全球范围就PPP问题,是有很多共识的。例如,要确保公平;PPP项目中,政府对于最终结果和产品要求严格明确;PPP项目需要全方位、全产业链集成优化能力,以提高效率;且PPP项目,资金提供方可能是企业,但受益者应该是公众,所以要有公众参与的机制。王守清教授认为,考虑到PPP协议的时间跨度一般较长,因此,需要一种与之匹配的动态合同机制,政府的干预方式也应该是商业的。王守清教授表示,很高兴看到PPP研究中心的成立。如果PPP协议交由仲裁或者调解来解决纠纷,也需要一套完善的机制。


王守清教授进行发言


同样来自清华大学的于安教授也表达了自己的思考。于安教授认为,第一,坚持在PPP争议解决中引入仲裁,是非常值得考虑的途径,也更容易获得国际上的认可。同时,以仲裁方式处理公共案件,尤其是涉及到政府措施案件,是仲裁机构现代化的标志,也是国际上的大趋势。于安教授表示,PPP协议的争议解决是否交由仲裁,在制度构建时,应该要有充分的依据,既发挥仲裁灵活性的长处,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共利益,避免简单的“一刀切”政策。


于安教授进行发言

 

会议中,也有来自法院的嘉宾表达出了对于交由仲裁解决PPP项目争议的忧虑。嘉宾表示,我们国家大部分资源都是国有性质,因此PPP项目涉及的领域要比其他国家广,考虑到国内PPP项目现有的发展情况,不能盲目将PPP项目交由仲裁解决。丁建勇处长对此表示,PPP研究中心的成立,主要是因为北仲发现在国内PPP的法律制度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很多由于信息交流不畅所产生的误会和盲区,造成争议解决实践的混乱。PPP研究中心的建立,就像北仲每年度争议观察报告的海外推广介绍的是整个中国法治建设的情况一样,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北仲更多地是希望搭建一个平台,有各种声音互相碰撞。不管最后PPP法律问题的争议解决采取什么样的路径,研究以及相关的人才储备都是必要的基石。

 

来自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周月萍律师结合自己的从业经历,分享了如何在PPP项目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保护普通百姓的利益。清华大学程啸教授、北京大学邓峰教授、国浩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中国建筑法律部甫永恒处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先生、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项目官员肖光睿先生、大岳咨询总法规师宋雅琴女士等专家也都结合自身实践,分别发表了自己对于PPP法律问题的看法,以及对于PPP研究中心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的宝贵意见。


周月萍律师进行发言


最后,星空建设法律瞭望创始人、北仲仲裁员、来自建纬律师事务所的谭敬慧律师就PPP研究中心下一阶段的研究重点进行了介绍,并和与会来宾探讨了研究工作的开展方式。谭敬慧律师表示,争议解决作为商事交易的底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持用行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待PPP法律焦点问题。与会来宾表示认同,并纷纷表示要积极参与,以PPP研究中心的平台,助力中国PPP事业的良性发展。


谭敬慧律师进行发言


建立PPP研究中心既回应了现实的迫切需求,也是北仲深化争议解决方面研究的又一重要举措。PPP研究中心的成员,在此次会议中,带来了实践中多种意见和平衡的考虑,给PPP研究中心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方向。PPP研究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组织专家围绕PPP的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开展充分的研究,为PPP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智力支持。欢迎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北仲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积极参与北仲组织的各类活动。亦欢迎关注北仲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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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北京仲裁IDbac_bi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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